中興文化創意園區期望透過駐園合作案,提供藝術家(團體)無償使用場地進行藝術文化創作,並透過回饋演出或其他形式之文化交流將創作者藝術文化能量回饋於民眾。
一、進駐地點:中興文化創意園區有料倉庫內(約380坪)
二、進駐期間:自109年3月1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
三、進駐名額:1名(不限個人或團體)
四、申請資格:凡經合格立案,從事各類表演藝術暨跨領域文化創作之個人或團隊,均得申請。
五、申請方式:
(一)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09年1月31日止。
(二)受理方式:填妥申請書表及所需附件,於受理時間內以掛號郵寄(以掛號郵戳為憑)或親送至中興文化創意園區服務中心(截止當日17點前,休館日不收件)。
(三)收件地址:268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8號。(請註明「中興文化創意園區」收,申請「駐園合作案進駐徵選」。)
(四)洽詢電話:(03)9655440轉219 游先生。
六、申請資料:
(一)申請表、 (二)送審作品清單 、 (三)進駐計畫書 、 (四)進駐計畫月進度表 、(五)資料光碟 、 (六)作品光碟
※詳細資訊請參閱「中興文化創意園區駐園合作計畫案徵選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