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為促進文化與教育資源整合,增加學生接觸及體驗藝文內涵機會,與教育部共同推動文化體驗教育計畫
✍由文化藝術或教育領域專業人士單位協助輔導內容及修整
✍ 補助對象:
- 經政府立案從事藝文推廣活動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行政法人、演藝團體、公司、行號
- 依法設立登記之民間表演場館、美術館、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等
- 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藝文工作者
歡迎希望自己的創作藝術能進入校園,影響學生,激發孩子們藝術想像的朋友
不要錯過這個好機會🧡
▸申請期間:114年1月1日至2月17日
▸更多詳情請洽: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