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標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3條所列範疇。
- 申請資格:符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3條所列範疇且完成立案登記、非屬停業狀態之業者。
- 展售空間:興工二場(B6/25坪)計1區位。
- 徵選期程:
- 受理收件:112年2月10日至112年3月1日止(20個日曆天),將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至中興文創園區(註明「第三期文創產業育成進駐計畫提案申請書」(第二次徵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徵選說明:收件截止日前,機關將辦理1場次徵選說明及場域勘查(日期訂於112年2月20日(一)下午2:00於中興文創園區會議室召開)。
- 審查階段:
(1)初選:收件截止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完成書面資格審查並公告。
(2)決選:入圍初選者,機關另行通知決選審查日期。
- 進駐營運:機關公告進駐區位確定版20日內完成空間調整布置,並與機關完成進駐簽約。
- 聯絡窗口:03-9655440#220 余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