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標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3條所列範疇。
二、申請資格:符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3條所列範疇且完成立案登記、非屬停業狀態之業者。
三、進駐空間:中心文創園區13號倉庫(興工二場)計3區位。
四、徵選期程:
(一)受理收件期限:113年2月22日至113年3月14日止(22個日曆天)。
(二)受理收件方式:
1.掛號郵寄者:寄至中興文創園區(註明「第三期文創產業育成進駐計畫提案申請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親送者:送至中興文創園區服務中心(註明「第三期文創產業育成進駐計畫提案申請書」);收件時間為每日10-17時(每周三公休除外),逾期(時)不予受理。
五、徵選說明:請詳閱本計畫徵選辦法(含附件)及進駐契約(含附件)。(←由此連結下載相關文件)
六、審查階段:
(一)初選:收件截止次日起14個日曆天內完成書面資格審查並公告。
(二)決選:入圍初選者,機關另行通知決選審查日期。
七、進駐營運:機關公告進駐區位後,14個日曆天內內完成空間調整布置,並與機關完成進駐簽約。
八、本徵選計畫相關事宜請洽聯絡窗口:03-9655440#219 游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