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申請資格:
一、 公司或商號(行號)。
二、 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
三、 可接受兩個以上業者合作申請共同進駐於同一區位。
貳、進駐空間:中興文化創意園區第54號建物(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2段6之8號)
參、進駐期間:自115年4月1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止(暫定),進駐期程為1年,年
度考核優良者得優先續約,續約以1年為限。
肆、經營項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3條第1項所列類別及餐飲輕食。
伍、受理收件期程:
(一)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15年3月9日(星期一)17:00截止。(以郵戳為憑,親送者
請於上述時間內到件),逾期恕不受理。
(二)收件方式:封面註明「中興文化創意園區第54號建物進駐計畫」。
1.掛號郵寄者:寄至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中興文創園區)。
2.親送者:送至中興文創園區服務中心櫃檯(收件時間為每日10-17時,每周三公休)
或文創科辦公室(25號建物)(收件時間為每日8-17時,六、日公休)。
陸、本徵選計畫相關事宜請洽聯絡窗口(含場勘預約):03-9655440#106陳先生。
柒、相關資訊請詳閱徵選辦法及進駐契約(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