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邀請有志於文化創意產業之民間單位,進駐第14號建物提供具文化創意的商業活動,豐富遊客之遊園體驗
一、主辦機關: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二、地址: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附件1)
三、經營管理範圍:中興文化創意園區第14號建物,面積826.1平方公尺。(附件2)
四、經營管理項目:應符合變更五結(學進地區)都市計畫(配合中興文化創意園區)細部計畫案書,附件三中興文化創意園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9點允許使用項目(附件3),惟餐飲服務空間至少需達委託經營面積之百分之五十。
五、委託經營期間:3年,得後續擴充3年。